我國的匯票分為了商業(yè)匯票和銀行匯票,相對之下,肯定是銀行匯票的信用度要比商業(yè)匯票的信用度高,因此很多人在結算貨款的時候都是用的銀行匯票。那從法律上講,銀行匯票是什么意思呢?請跟隨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銀行匯票是什么意思
銀行匯票是指由出票銀行簽發(fā)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銀行匯票的出票銀行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銀行匯票的銀行。多用于**異地轉賬結算和支取現金,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銀行匯票有使用靈活、票隨人到、兌現性強等特點,適用于先收款后發(fā)貨或錢貨兩清的商品交易。
《票據法》第四條 票據出票人制作票據,應當按照法定條件在票據上簽章,并按照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
本法所稱票據責任,是指票據債務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據金額的義務。
二、銀行匯票的出票有哪些規(guī)定
1、銀行匯票的出票銀行為銀行匯票的付款人。
2、簽發(fā)銀行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1)表明"銀行匯票"的字樣;(2)無條件支付的承諾;(3)確定的金額;(4)付款人名稱;(5)收款人名稱;(6)出票日期;(7)出票人簽章。
欠缺記載上述規(guī)定事項之一的,銀行匯票無效。
3、"銀行匯票"字樣是匯票文句,是區(qū)別于支票和本票以及其他有價證券的重要標志。在實務中,它是印刷在匯票的正面上方,無需出票銀行另行記載。
無條件支付承諾是支付文句。在實務中,它已印刷在票據的正面,如"憑票即付"等,不需要出票銀行另行記載。
4、確定的金額要求匯票上的金額必須確定,并且只能以金錢為標的,記載匯票金額必須按《支付結算辦法》附件一的規(guī)定書寫。申請人和收款人均為個人的,出票銀行可以簽發(fā)現金銀行匯票,簽發(fā)現金銀行匯票,出票銀行收妥申請人交存的現金后,在銀行匯票"出票金額"欄先填寫"現金"字樣,再填寫出票金額,并填寫代理付款行名稱。出票銀行應用壓數機在銀行匯票的第二聯(正聯)出票金額欄壓印出票金額的小寫金額。出票金額不得更改,更改的銀行匯票無效。
5、銀行匯票的付款人是銀行匯票的出票銀行。銀行匯票的收款人是銀行匯票申請書上填寫的收款人名稱,收款人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單位。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銀行匯票無效。
6、出票日期必須按照《支付結算辦法》附件一的規(guī)定書寫。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銀行匯票無效。
7、簽發(fā)轉賬銀行匯票一律不填寫代理付款行名稱,支付結算辦法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8、申請書的備注欄內注明"不得轉讓"的,出票銀行應當在匯票正面的備注欄內注明。
9、由人民銀行代理兌付匯票的商業(yè)銀行,在向設有分支機構地區(qū)簽發(fā)匯票時,應填明代理付款行名稱,并在匯票備注欄注明"不得跨地區(qū)轉讓"字樣(區(qū)是指同一票據交換區(qū))。在向未設立分支機構地區(qū)簽發(fā)匯票時,一律按規(guī)定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移存資金,并在匯票和解訖通知填寫的出票行行號之后加蓋"請劃付人民銀行______行"(行號)戳記(可事先蓋好備用)。
10、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確定的跨省、市區(qū)域內使用匯票的,如出票行不**全國聯行業(yè)務,需要通過全國聯行轉劃的,在匯票和解訖通知填寫的出票行行號之后加蓋"請劃付______全國聯行行號行"戳記(可事先蓋好備用)。
11、填寫的銀行匯票經復核無誤后,在第二聯(銀行匯票正聯)上加蓋匯票專用章和由其授權的經辦人的簽名或蓋章,簽章必須清楚。
出票銀行完成上述項目后,將銀行匯票正聯和解訖通知一并交給申請人,出票行為即告完成。背書是指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的票據行為。銀行匯票的持票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將一定的票據權利授予他人行使時就必須以背書的形式來進行。
其本質就是由銀行出具的一種票據,能夠幫助當事人之間方便的結算貨款、價金等等。上文中小編給出的信息可能不夠完善,您可能還需要更細致、更全面的解決方案,如果您對該問題還有什么疑問,敬請咨詢我們網的律師,為您進一步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