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律師如何會見當事人
1、辯護律師要持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看守所要及時安排會見。在偵查階段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預審部門應設置律師接待室,對于不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辦案機關應當在律師提出會見要求后,48小時內開具《安排律師會見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書》,由律師接待室盡快通知律師并安排律師會見。
2、在審查***階段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律師除了向看守所提供“三證”外,還要出示檢察機關提供的***意見書復印件。
3、在審判階段律師會見在押被告人,律師除了向看守所提供“三證”外,還要出示檢察機關出具的***書副本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
二、律師會見拘留人員注意事項有哪些
1、律師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委托提供法律幫助或者擔任辯護人的,在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應當向看守所出具《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出示《授權委托書》和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2、律師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親屬代為聘請,或者有關機關、單位轉達聘請要求的,在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應當向看守所出具《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出示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并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授權委托書》上簽字確認,經看守所查驗并記錄在案。
3、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律師可以為1至2人。實習律師、律師助理持證可以在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協(xié)助律師制作詢問筆錄。
4、因特殊情況,律師需在節(jié)、假日以及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時間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應當由律師事務所事前書面提出申請,經看守所呈報所屬分管領導批準。
按前款規(guī)定律師提出會見申請的,看守所應當自收到書面申請起48小時內作出是否同意安排會見的決定,并及時通知申請人。
5、律師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通信,信件應當按規(guī)定向案件承辦部門遞交,由案件承辦部門移送看守所轉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律師應當制作信件的副本備案入卷。
6、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應當遵守看守所有關規(guī)定,不得擅自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傳遞物品、信函,不得將手機等無線通訊設備借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词厮嘘P規(guī)定應當在醒目位置張貼。
7、看守所對于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提供方便,安排合適的會見室。對于會見對象有必要實行戒護的,看管人員應當注意戒護方式,盡量避免或者減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談話時的顧慮,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辯護權。
8、看守所看管人員在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應當嚴守職責,保障律師的人身安全,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行兇、自***等事件的發(fā)生。
律師會見當事人都是有法律規(guī)定的,在申請會見時必須要出示三證,這樣看守所才會安排;而且在不同的階段一般會見的程序就會不一樣,因此,在會見時就需要多咨詢一下,如果材料不齊全,或者是程序不對是會見不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