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正式實行,國務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同時廢止。對于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及賠償標準,以往由《辦法》規(guī)定,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其他案件的賠償項目和標準也是參照《辦法》計算。
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區(qū)分標準;二、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的賠償標準;三、道路交通事故財產賠償金額的賠償標準。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yǎng)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y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yī)藥費+住院費+其他
7、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fā)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車險知識】
保險公司參與道路交通事故訴訟過程,也是保險公司、機動車事主、事故受害人、法官之間的博弈作為保險公司,力爭在合法的尺度內將賠償額降低至最少;作為事故受害人,力爭在最大額度內請求法院判令保險公司、責任方賠償最大金額;被告方司機,力爭將自己責任減少到最小范圍。但審理的最終結果,往往是各方主張、證據及法律適用的綜合結果。
出現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時報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外,還要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一方面讓保險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險公司咨詢如何處理、保護現場,保險公司會教車友如何向對方索要事故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