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肖像權的法律規(guī)定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靠前百條規(guī)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jīng)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靠前百二十條規(guī)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39條規(guī)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jīng)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
二、侵犯肖像權的代理詞應該怎么寫?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詞都應有一個確切的標題,標題應反映案件性質和所代理的當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訴訟代理詞”等,使聽眾一開始就了解代理詞的性質。因為代理詞是一種講演辭,主要向合議庭陳述,因此開頭的習慣稱呼語是:“審判長、審判員:”
二)序言
序言亦即開場白,要盡量簡潔,重點在代理意見部分。序言包括:
1、說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擔任本案當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
2、說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進行工作的情況,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閱案卷、調查了解案情等;
3、表明代理人對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說。如系上訴案件,則要說明對一審判決的看法和意見。
三)正文
正文是代理詞的核心內(nèi)容。這一部分應根據(jù)具體案情、被代理人所處的訴訟地位、訴訟目的和請求以及被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的關系等因素來確定其內(nèi)容。代理人應 當在代理權限內(nèi),依據(jù)事實和法律,陳述并論證被代理人提供的事實與理由成立,從而支持其主張和請求,同時揭示、駁斥對方的錯誤。代理意見通常從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和訴訟程序等幾方面或其中一、兩個方面展開論述。一般地講,代理意見的內(nèi)容主要應從以下方面進行闡述:
1、陳述***事實,提出有關證據(jù),反駁對方不實之處;
2、對***的主要情節(jié),形成***的原因以及雙方當事人爭執(zhí)的焦點進行分析,以分清是非,明確責任,認定性質;
3、闡明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促使當事人彼此之間互相諒解,把權利和義務有機地統(tǒng)一起來;
4、提出對***解決的辦法和意見。這部分內(nèi)容既要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要考慮有利于***的解決;
5、如系二審,還應對原判決進行評論,提出要求和意見。
這部分內(nèi)容,要從具體案情出發(fā),抓住本案的特點,有針對性地闡明幾個問題,為解決***提出切實可行的主張、意見、辦法和要求,使案件得到正確、合法、及時的處理。
四)結束語
本部分是歸納全文的結論性見解和具體主張,為被代理人提出明確的訴訟請求。
其實,侵犯肖像權也不絕對的必須是以盈利為目的,有的時候因為跟對方當事人存在一些小的矛盾,就惡意侮辱當事人的頭像,比如把當事人的照片放在淫穢視頻上的,就算本人沒有任何盈利性的目的,也構成肖像權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