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用地包括哪些
(1)城鄉(xiāng)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即城鄉(xiāng)居民住宅、學校、醫(yī)院、商業(yè)、道路、給排水、電力、電訊、防洪、供熱等公共設施用地。
(2)工礦用地,即工業(yè)用地和礦業(yè)用地,包括工業(yè)廠房、各種倉庫、動力設施、各種堆場、道路、礦山操作場地及配套設施等用地。
(3)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包括機場、鐵路、公路、港口、航道、水電站、水庫及人工運河等用地,不包括天然河道用地。
(4)旅游用地,即專門供游覽參觀的設施用地,包括風景名勝區(qū)、游樂場、高爾夫球場等用地。
(5)軍事設施用地,包括軍事訓練、軍事指揮、防務設施、營房、武器裝備倉庫等用地。
(6)其他建設用地,除上述之外的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用地。
需要注意的是,建設用地按照土地所有權的種類又劃分為國有建設用地和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
二、建設用地申報材料
1)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或其他有關批準文件;
2)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3)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
4)建設項目征地紅線圖;
5)涉及林業(yè)用地,提供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6)建設項目總平面布置圖。